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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9 来源: 作者: 浏览: 次

校属各学院、行政各部门

现将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2年1月5、6、7日(周三至周五)

(二)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学生考试安排表”

附件2:“监考教师安排表”

(三)考务及发卷办公室

古城校区:第一教学楼J1-107教室(一教所有考场)

第二教学楼A座J2A-103教室(二教、三教所有考场)

下关校区: 第一教学楼J1-321教室

(四)收卷办公室

古城校区:第一教学楼J1-108教室(一教所有考场)

第二教学楼A座J2A-115教室(二教、三教所有考场)

下关校区:第一教学楼J1-321教室

二、工作机构

(一)考务组

古城校区  组长:张江江(15894503400、63400)

成员:环志峰  朱晓明  陆艳珍  曹祺

教务处相关人员

下关校区  组长:董玲(13658720220、66220)

          成员:张敏  杨合昆  教务处相关人员

(二)考试违规处理组

组  长:李绍锋

副组长:蔡永云  胡吉富  周琬謦  

成  员:张立敏  郑普斌  张江江  董玲

(三)巡考

学校领导、学校第十二届教学督导、教务处领导、学生处领导、校属学院领导。

各级领导巡考详见附件4表一“领导巡考安排表”。

学校教学督导巡考见附件4表二“教学督导巡考安排表”。

校属学院领导巡考见附件4表三“校属学院领导巡考安排表”。

(四)考试监督

期末考试全程接受师生监督,学校相关部门受理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学生可对在监考过程中不作为的监考教师进行举报,学校为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举报地点及联系电话:纪检处(2219910)、教务处(2219948、2219899)。学校教学督导组对期末考试全程进行监督。

三、考试安排说明

(一)监考教师包括:各学院在职在岗教师、兼职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学校机关各部门职工。

(二)为便于师生查询考试安排情况,本通知考试安排仅提供按学生班级及教师分类汇总的统计表,即附件1、2。考试安排总表发至各学院教学办存档。

(三)课程考试负责教师安排到邻近考场监考,以便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试题方面的共性问题。

(四)考试结束后试卷及相关材料收取

由课程考试负责教师负责回收试卷,各学院教学办人员配合完成。各学院教学办人员在考试结束前40分钟到相应考务办签到、收卷,课程考试负责教师于考试结束后,与教学办人员共同收卷。收卷后共同负责将试卷交回教研室。

(五)成绩及试卷分析

严格按照足球彩票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学分制用)开展成绩和试卷分析工作。成绩分析推荐使用教务处的“成绩分析模板”(见附件13),试卷分析推荐使用数计学院设计的“试卷分析系统”。

四、工作要求

期末考试总体工作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强调如下。

(一)各部门、校属学院

1.负责落实并通知监考教师(含外请教师)。监考教师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不得擅自变更监考人员。确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说明原因,经部门或学院审核同意,并自行找好替换的监考教师(必须是学校和第一附属医院职工,不允许规培生、研究生和本科生监考)2022年1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由所在部门或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按监考校区)报交“大理大学监考教师变更报告表”(附件5),在该报表中写明请假原因。逾期不再受理变更申请。(各二级学院的领导原则上不得找人替换监考)。

2.负责向教师和学生传达本通知的安排和要求,认真查对核实,避免错漏。强调要求如下:

(1)必须召开专门会议,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学校相关考试文件通知,强调监考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习材料主要是: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等,其中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必须以纸质形式印制给每位监考教师。

(2)必须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定,做好班会记录备查。学习材料主要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足球彩票第33号令)、《考生守则》。学习材料应以纸质形式印制给每位考生。

3.负责组织阅卷评分工作,要求各门课程在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前提交考试成绩。

(二)监考教师

1.请监考老师事先认真落实考场编号及教室编号,建议监考老师记好考场编号(如果考场为混合大考场,则在教室编号后缀A、B,如J1-202教室安排两个考场,则为J1-202A和J1-202B),在领取试卷时,方便考务人员快速查找。

2.监考老师于当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相应考务及发卷办公室按考场编号领取试卷及金属探测仪。

3.请监考教师严格按“大理大学期末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附件6)操作,考前为考生随机指定座位,考试过程中认真履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附件7),完成监考任务。如监考教师开考后未按时到达考场,同场监考的教师须及时向考务办报告。

4.本次考试每个考场将配发一台金属探测仪,请监考教师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检查,并提醒考生将考试无关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金属探测仪于当场考试结束后交回相应的考务办。

5.考试过程中各考场应至少打开一道房门,以便巡考人员巡查。

(三)考生

1.考生须携带学生证(留学生携带护照和学生证)参加考试,入考场后将证件放在课桌靠过道侧的上角,以便查验。学生证遗失者需出具有本学院院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校属学院公章的书面证明,无证件或无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学生在考场内须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生守则(附件8),诚信考试。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为保证考场秩序,不得交卷离场。

4. 参加重新学习或补修考试的学生,可进入新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模块下的“考试信息查询”中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的查询,并将其导出打印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5. 校外需返校参加期末考试的考生(包含校外实习生、校外教学班、补授学位考试的考生),请各学院按照相关通知规定完成返校条件审核(补授学位的考生由教务处完成审核),学生到达学校大门口后,应按照保卫人员现场引导,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核验返校身份,请学生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核验“云南健康码、行程码及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大理州外返校考生)”,达到要求者方可进校参加考试。参加补授学位考试的考生,需携带 “大理大学毕业生课程进修学习申请表”方可参加考试因达不到返校条件而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按相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6.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申请课程缓考,请务必于2022年1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以前办理。

7.被拆分在两个考场考试的行政班级,请学习委员按“学生考试安排表”中“班级人数”栏目的人数要求均衡安排并通知到位,确保每名学生知晓自己所在考场。

8.学生自备2B铅笔、橡皮擦、碳素笔等考试用品。

五、其他

(一)为便于教师了解考场分布位置,提供附件9-12供参考。

(二)学校交通车在古城校区停站点有职工食堂、行政办公楼、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各位监考教师可根据自己的监考地点在相应的站点下车。


特此通知


                               大理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学生考试安排表

2、监考教师安排表

3、部门简称表(排考使用)

4、巡考安排表

5、监考教师变更报告表

6、期末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

7、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8、考生守则

9、古城校区第一教学楼平面图

10、古城校区第二教学楼平面图

11、下关校区校园平面布局图

12、下关校区第一教学楼平面图

13、成绩分析模板


主题词:期末考试  通知

抄送:学校领导、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

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20211224印发

校对:张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