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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信箱

校长信箱:dluxz@dali.edu.cn
 
大理大学校长电子信箱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校长电子信箱畅通信访渠道、密切群众联系、推动民主管理、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足球彩票《高等学校计算机网络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足球彩票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校长电子信箱是依托校园网为载体开设的网络校务管理信箱,是学校党委行政联系师生员工的一种重要渠道。信箱地址为dluxz@dali.edu.cn
第三条  校长电子信箱实行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配合的领导责任制。校长电子信箱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校长电子信箱有关事务处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及时、高效、每信必复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来信事项
第五条  师生员工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校长电子信箱来信:
(一)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师生员工对有关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
第六条  来信应当一事一文,事实清楚、诉求合理、语言文明,应署真实姓名,在信中注明本人具体联系方式(姓名、部门或班级、E-mail地址、电话、住址等本人身份信息),以便答复。
第七条  对匿名信函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校长电子信箱原则上不予受理;涉及个人或部门违纪违规违法类检举揭发来信,按相关规定向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
第八条  来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诬告他人,不得无中生有,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从事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党政办公室收到师生员工的来信后,应根据来信的性质和内容填写《校长电子信箱来信处理单,及时呈报给有关学校领导或转至相关责任单位处理。
第十条  党政办公室可根据来信的内容,确定是否受理;对于不属校长电子信箱受理范围的来信,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十一条  对于涉及面广、反响强烈、有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政办公室应将其作为重要信件,及时呈报学校主要领导阅处。
第十二条  党政办公室督办科专人负责校长电子信箱工作,处理流程如下:
(一)审核来信内容,分类、登记信息,填写《校长电子信箱来信登记表》和《校长电子信箱来信处理单》;
(二)对事关全局、触及根本、师生关注度高、解决难度大、影响学校长远发展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的来信,经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呈报校领导阅示;
(三)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党政办公室协调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处理来信事宜;
(四)研究分析来信情况,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及时处理来信事宜;必要时开展调研,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五)督促、检查、催办各单位来信事项的处理;
(六)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回复当事人;
(七)及时将信件、批示、回复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第十三条  收到校长电子信箱转办的来信后,各单位的处理周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一般性问题,应及时给来信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因条件所限无法解决或无法按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来信人作出说明。各单位收到学校领导签批的《校长电子信箱来信处理单》后,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提交党政办公室。对承办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未反馈处理结果且未作情况说明的,党政办公室应及时催办。
第十四条   对师生员工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当积极稳妥地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当向师生员工解释清楚,争取尽早解决;对超出政策规定或过高的要求,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政办公室每月将对来信及回复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校长电子信箱来信处理情况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校长电子信箱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来信人要求保密的姓名、地址、单位等内容,不得将检举揭发信转至当事人或泄露有关内容。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校长电子信箱事项,不得互相推诿、拖延办理,上交矛盾,更不得激化矛盾。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与来信人、来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九条   对于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校纪校规追究有关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