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理大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11月18日评审,同意李茂才等29位同志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同意何旭昭等61位同志具有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理大学纪检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或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反映。
电话:2219299(人事处) 2219909(纪检处)
2219995(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
人事处邮箱:dldxrsc@163.com
纪检处举报通道:http://www.12388.gov.cn
公示人员名单如下:
大理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