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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来源: 作者: 浏览: 次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新学年对原有勤工助学岗位人员进行调整补充,按照《大理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现将2021202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岗位职数以在校班级数计算,各学院自然班级每班拟设勤工助学岗位一个(外出实习班级不再设)。各学院“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可设院级主任一名、副主任2--3名(总人数600人以下学院设2名),其它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各学院实际需要情况向学生处申报,机关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申报。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申报拟设勤工助学岗位并于9月18日17:00前向学生处报送《大理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由学生处下达2021—202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批复,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批复,在2021年认定建档的学生中进行公开招聘,岗位必须使用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事宜在岗位设置批复中另行通知。

三、各学院及部门9月份勤工助学岗位可按上一年岗位审批的数量进行考勤上报及使用,老成员以实际出勤情况报送考勤表,如需进行人员更替情况,可在上一学年认定建档学生中进行选拔替补,并同考勤表一起重新报送一份岗位登记表。2021——2022学年新审批的岗位从此次秋季学期认定建档名单学生中进行选聘,从10月1日开始上岗并计发工资。

相关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科,联系电话:2219828

附件:

1、《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2、《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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